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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員#16864 ] 尹麗明

突然問題

病患者女 - 35 歲
有位女姓朋友巳懷孕23周多 因家庭狀況有變 想把孩子打掉 卻知道香港法例不容超過24周 所以請各位醫生能幫忙
方秀儀醫生回覆:
 10/3/2016
尹小姐,你好。謝謝你的提問。

根據香港法例,除非為了挽救孕婦的生命,否則懷孕24周後不可終止懷孕。

因已懷孕接近24周,你的朋友可以選擇:
1. 繼續懷孕,獨自或在配偶的協助下養育小孩。
2. 繼續懷孕,並讓他人收養小孩。

出生權維護會及母親的抉擇為欲保留胎兒的孕婦提供援助,亦替分娩後選擇讓他人領養孩子的孕婦提供協助。

可參考以下衛生署網頁:
http://www.fhs.gov.hk/tc_chi/health_info/woman/15673.html

方秀儀醫生
婦產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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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與家庭醫生查詢並作出適合治療。
如有身體不適請即求診,切勿延誤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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