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與病徵 - 皮膚癌
皮膚癌
[ Skin Cancer ]
皮膚在日常生活中有幾個重要的作用,包括保護身體以免受傷,透過排汗以降低體溫,防止身體脫水。皮膚是身體最大的器官,其結構分為三層:最外層的是表皮、深層的真皮及皮下組織。皮膚表皮由三種細胞構成,包括基底細胞、鱗狀細胞以及黑色素細胞。
在新陳代謝的過程中,舊細胞會被健康的新細胞推向表皮,然後死亡及脫落。整個過程受DNA控制,但當DNA受損時,新細胞會不受控地生長,形成癌症。皮膚癌大部分出現於陽光照射得到的位置,如臉、唇、頸等,但手掌、腳掌或腳趾縫等不常接觸到陽光的部位也有機會患上。
皮膚癌是常見的癌症之一,且在全球發病率正急速上升。香港的發病率雖遠較西方低,但每年的發病數字亦不斷上升,這有可能與大家常參與戶外活動及人口老化有關。據醫院管理局香港癌症資料統計中心的數字顯示,香港在1997年有430宗皮膚癌的新症,在2007年則有815宗新症,數字上升接近一倍;以較常見的非黑色素瘤皮膚癌(Non-melanoma Skin Cancer)為例,於2002年香港十大常見的癌症中,排名第十,到了2008年則上升至第八位。
主要由紫外線(Ultraviolet,簡稱UV)引起,紫外線的主要來源是陽光,其次是健身美容時所照射的紫外光燈。紫外線有3個波長,其中UVB是引致基底細胞瘤及鱗狀細胞瘤的主兇,而UVA則容易引致黑色素瘤癌,人工曬燈床釋放大量UVA,所以引致黑色素瘤癌的風險頗高。
紫外線對皮膚的損害是累積的,即使表面沒有被曬傷,但經過長年累月在戶外接觸陽光,皮膚組織已受損。有研究顯示,皮膚細胞在兒童時可能已受損,假如成年後仍不當地保護,繼續任意曝曬,便會令本已受損的細胞產生癌變。
當身上的痣出現以下情況時要特別小心:
(一) 外觀不對稱
(二) 邊緣不規則或模糊不清
(三) 顏色不均勻、深淺不一
(四) 大小超過六厘米或有變大的情形
(五) 表面有不規則的隆起現象
研究證明80%以上的皮膚癌是可以預防的。想要預防皮膚癌,最重要是避免被陽光直接照射皮膚,包括以下情況須特別提高警覺,盡量避免讓陽光直接照射皮膚:
(一) 紫外線指數偏高(3以上)的日子
(二) 上午11時至下午3時,因為此時陽光最猛烈
‧ 外出前半小時,在外露的皮膚包括嘴唇塗上陽光保護指數SPF15+及PA++的防曬油,之後每2-3小時塗一次。陽光保護指數SPF 15可阻擋93%的紫外線,SPF 30則可阻擋97%的紫外線。
‧ 陽光猛烈時,盡量留在有遮蔭的地方,或用太陽傘遮擋陽光。
‧ 如需長時間逗留在陽光下,應戴寬邊帽子及太陽眼鏡,並穿著長袖衣物。選擇深色及高密度的布料可有效阻擋紫外線。
‧ 不要用人工曬燈床或太陽燈來照射。
‧ 部分藥物(包括成藥)有可能令皮膚對陽光變得敏感,如一些降血壓、治療糖尿病或暗瘡的藥物,最好向你的醫生詢問清楚,必要時加強防曬措施。
‧ 定期檢查皮膚,看看身上痣的大小、形狀和顏色有沒有突變。檢查可由臉部、手背及前臂開始,之後再檢查足部及腳掌,並用鏡子檢查頸後和頭皮之間、背脊和屁股等位置。
如發現有可疑的斑點或痣,應盡快到醫生處作診斷。若醫生懷疑你患的是皮膚癌,會建議於該部位作活組織切片檢查,以便進一步檢驗。
活組織切片是一個簡單的手術,很快便完成。醫生會先麻醉有懷疑的部位,將該處的組織切出來,之後再縫一至兩針便可以。組織會被送到化驗所,由病理學專科醫生用顯微鏡觀察,大約一星期便會有結果。
視乎癌腫的大小、類型、位置及發展階段等,會採取合適的治療方法。
(一) 外科手術
醫生有時候在替皮膚癌患者進行活組織切片診斷時,就已經把癌變部分切除,不需再用其他方法治療。若癌腫較大,或已由表皮擴散到體內,便要割除更多組織。
(二) 莫氏手術 (Mohs Surgery)
這方法屬微創手術,可避免在手術時,把健康組織也切除。醫生會逐層逐層為患者切除癌腫,每切一小塊皮膚,便會在手術室的顯微鏡下觀察,直到最後切下的皮膚不再發現癌細胞。這方法主要用於治療大面積的皮膚癌,尤其是已深入皮下或復發的癌腫,有時候亦會用於切除敏感部位的皮膚癌,例如眼球附近。
(三) 冷凍治療
冷凍手術通常用於無法進行其他手術的患者,方法是用超低溫的液態氮噴射癌腫部位,凍死癌組織和附近的皮膚。手術後最初幾天,傷口會疼痛、紅腫,甚至起泡,凍死的組織隨後會自動脫落,約數星期後,傷口便會癒合,但可能會留下一個白色的疤痕。
(四) 燒灼術
主要用來治療表層的基底細胞瘤,醫生會先局部麻醉隆起或有斑點的皮膚,再用類似小匙的刮除刀,將癌腫挖出來,最後在傷口處通電,進行電灼,幫助止血和殺死殘餘癌細胞。傷口在幾個星期後可以癒合,手術後可能會留下淺色的疤痕。
(五) 化學治療
一般於患處面積太大而無法開刀時使用,方法是把藥物如Imiquimod乳膏或5-fluorouracil塗在患處,藉刺激身體的免疫系統,殺死癌細胞。通常一天塗1至2次,可連續使用但不多於6個星期,它會使患處變紅、痕癢、疼痛、結痂或脫皮,但皮膚會逐漸適應,副作用亦會減輕,通常不會留下疤痕。
(六) 光動力治療 (Photodynamic therapy, PDT)
一種結合光源及藥膏的治療方法,將對光特別敏感的乳劑塗在癌變的皮膚上,再用光源照射以殺死癌細胞,主要是治療皮膚表面或接近皮膚表面的癌症。
是先把專用的乳劑塗在患處,幾小時後,乳劑開始發揮作用,便用光源照射癌腫,照射完畢後再用膠布和紗布裹住患處。治療有時需重複進行2至4個星期,才會有較好的效果。患者於接受治療後至少六星期內,要避免讓患處接觸陽光。治療後一般不會留下疤痕,傷口也很快可以癒合。
病人在接受治療時,可能會感到痛楚,尤其若癌腫位於臉部。有需要時病人可要求醫生進行局部麻醉,以減輕痛楚。
(七) 放射治療
放射治療是使用一個或多個高能量放射光束照射癌腫部位以殺死癌細胞,最常用於無法接受手術或年紀較大的人士身上,又或難以動手術的敏感部位,例如癌腫位於眼皮、鼻子、前額、耳朵或已擴散到皮膚內層。若癌症復發,也可能會用放射線治療來移除癌腫。
請與家庭醫生查詢並作出適合治療。
如有身體不適請即求診,切勿延誤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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